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17-09-30  查看次数:
太阳集团电子游戏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有关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
党委会是党委对工作中重大问题议事决策的最高形式,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委员参加。有关列席人员由党委书记确定。
(一)党委会议决范围
1.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领导部门的有关指示、工作部署。
2.研究决定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指导思想,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和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规章制度。
3.研究决定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学校机构设置、编制的调整变动。研究决定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免职、奖惩和教育、管理、考核、监督等有关问题。研究决定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
5.研究决定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工作安排、年度经费预决算及重大财务开支。
6.研究决定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后勤管理、基本建设、国内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7.研究决定学校专业的设置与调整、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改革方案。
8.研究决定学校招生计划、毕业生分配原则。
9.研究决定学校年度人事调配原则及计划、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和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引进调配、教职工奖惩的原则及方法。
10.研究决定学校职称评定、工资调整、住房分配、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原则和政策。
11.研究学院涉及国家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的有关问题,讨论决定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学院稳定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方案。
12.研究决定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和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3.讨论决定书记办公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提请党委会议审议的重大问题和学校有关部门、单位请示的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
14.研究决定其他需要提交党委讨论决策的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
(二)党委会的召开
1.党委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2.党委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3.党委会每次举行的日期和议程,一般应在开会前两天通知到党委委员。
(三)党委会决策程序
1.组织调查研究。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有关领导和部门组织调查研究后,提出工作思路、计划和解决方案。
2.广泛征求意见。决策前,视内容分别听取学院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基层组织、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教授等的意见,进行充分论证。
3.集体讨论决定。召开党委会讨论,坚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委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表决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即为通过。未按程序提出或临时动议的,党委会原则上不讨论。重要人事变动可以采用票决制等形式。
4.分工负责实施。党委决策、决议要明确责任人,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实施中如需变更、调整,必须由责任人提出意见,并报党委会讨论同意。
5.加强贯彻执行和督促检查。党委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适时进行督促和检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书记办公会
(一)书记办公会是研究处理党委日常工作、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的会议形式。
(二)书记办公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参加,有关列席人员由党委书记确定。
(三)书记办公会议事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学习、研究讨论上级党委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
2.通报交流和协调党委重要工作。
3.酝酿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四)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五)书记办公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院长办公会
院长办公会是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和学校党委决策、决议,研究和处理学校行政工作中重要事项的会议形式。由院长召集并主持,副院长参加。有关列席人员由院长确定。
(一)院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
1.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研究讨论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指示、工作部署,落实党委会决策、决议,制订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2.研究讨论贯彻落实党委关于办学方向、办学指导思想、事业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3.研究制订党委关于学校重大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等决议的落实意见和措施。
4.研究制订学校年度行政工作计划、半年工作安排、重要行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
5.研究讨论学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后勤管理、国内外交流合作、招生就业工作等方面的行政规章制度和工作事项,制订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
6.组织实施教学改革、科技改革,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科研计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
7.研究落实学校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8.研究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大额资金使用和基本建设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9.研究拟订全校性的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听取系、部和行政处、室的工作汇报,协调部署行政工作安排。
10.讨论处理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研究讨论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1.研究确定提请党委会议审议的重大问题和学校有关部门、单位请示的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
12.研究决定其它日常重要行政工作。
 (二)院长办公会的召开
院长办公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议题征求党委书记意见后确定。
院长办公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四、书记、院长碰头会
(一)书记、院长碰头会是党政一把手用来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对学院重要问题进行磋商、通气的重要形式。
(二)书记、院长每周至少要“碰头”一次。在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前,书记、院长要主动协商,交换意见,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五、党政领导碰头会
(一)党政领导碰头会是学院党政领导对分管工作进行沟通与协调的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政各位领导参加。
(二)会议的主要任务
    1.通报上周党政各位领导分管工作开展情况;
    2.研究需要领导班子处置的紧急事项;
    3.通报需要学院各位领导周知的其它事项;
    4.安排协调本周工作任务及相关会议。
    (三)党政领导碰头会一般不安排具体议题,不对党政重要工作进行具体研究、决策。
    (四)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