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秋、国庆节放假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6  查看次数:
2017年中秋、国庆节放假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系部(学院)、内设机构、群团组织: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中秋、国庆节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月30日—10月8日;9日(星期一)正式上班(上课),开始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二、假期相关工作及安排
(一)10月8日,护理系、信息工程系2016级学生返校,入住新校区,请这两个系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学管人员10月7日开始上班,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10月10日-11日,临床医学系、口腔系、护理系、信息工程系、财经系、管理系2017级新生在新校区开学报到,请这六个系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学管人员10月8日上班,提前做好迎新各项准备工作。
(三)为了抢抓工期,使2017级新生开学报到时新校区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假期中新校区各项维修改造工作将持续进行,涉及到搬迁改造的一些处室不安排休假,学院领导和党委委员在9月30日至10月7日期间轮流值班,保障假期新校区各项维修改造任务的顺利进行。
(四)9月30日—10月7日,学院办公室每天安排一人值班,司机每天安排1人值班。10月8日,办公室全体人员上班。
(五)10月8日,学院领导和学院全体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上班。
(六)从10月8日起,每天来往新校区的通勤车有2辆大型客车和2辆中型客车,发往西校区的通勤车不变。
三、其它方面要求
(一)严格带班值班制度。所有带班人员各单位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脱岗、漏岗,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有值班任务的部门请于9月28日下班前将值班表报办公室备案。
(二)履行请假手续。中层干部假期离开唐山,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在假前做好普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治和安全意识,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日。
(四)严明政治纪律。节日期间,全院党员干部、教师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品;严禁违反规定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