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外语部进行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7-04-14  查看次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文件精神,以及学院教务处、安全工作处下发的《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实验教学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公共外语部集中开展了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是实验室管理人员加强学习,重点对《实验员岗位职责》、《语音室管理制度》和《语音室安全检查制度》等逐条研习,做到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熟记于心。二是实验员及任课教师组织去实验室上课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加强《语音室学生管理制度》、《语音室紧急情况疏散预案》的学习,使学生们加强安全意识。
二、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
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和语音室安全责任体系,由林桂敏主任担任第一责任人,梁海波副主任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所有实验室都明确了安全责任人,并逐级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一岗双责。
三、抓好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
一是落实好语音室管理制度,包括《语音室安全管理制度》、《语音室紧急情况疏散预案》《语音室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等,按计划每学期开展一次语音室安全教育活动。教师语音室安全教育由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培训,学生的语音室安全教育由任课教师利用语音室第一节课组织进行。二是建立了安全检查台账制度,记录规范。除按学院统一安排进行安全检查外,坚持每月两次常规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进行申报维修。通过多措并举,明确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有效地保障了不出现责任事故。
四、集中检查
4月11-12日,公外部语音室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林桂敏带领全体成员对所属的七个语音室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一)语音室消防通道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无堆放仪器、物品、吸烟等现象,所有语音室钥匙均有备用,有专人管理。
(二)配置了消防器材,灭火器数量合理,更换及时。
(三)做到用电安全。电路无私自改装,无乱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等符合要求,不用时做到及时切断电源。
经过认真检查,我部所辖范围的语音室重点部位运行良好,无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