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电子游戏物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8-31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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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物业管理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师生生活的顺利进行,营造安全、卫生、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物业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学院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配置的设施设备和场所。

第三条 物业管理,是指学院通过他人或者自行对学院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学院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以及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等

物业管理分为标准物业管理和准物业管理两种形式。标准物业管理是指学院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学院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的物业管理。准物业管理是指除标准物业管理之外的所有其他形式的物业管理。

第四条 物业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并由归口部门制定管理细则。

办公用房由物业使用人管理;公共教室由教务处管理;会议室、接待室和报告厅由院办室管理;学生宿舍由学生处管理;消防、安保设施由安全工作处管理;食堂、商业网点、经营场所由经营者管理;实验(实训)室由各系部管理;体育设施由体育部管理;其他公共建筑及附属物、公共设施、公共区域等由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管理;教工住宅由学院委托业主代表委员会管理。

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宿舍、教工住宅、商业网点等建筑及其附属建筑和设施设备、园林绿化、道路均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统一实行物业管理。

第五条 学院凡实行物业管理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院办室、教务处、学生处、安全工作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学院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享有《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学院的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院办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安全工作处分管负责人,以及物业管理中心主、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

第七条 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一)负责学院物业管理工作,联系、监督、管理物业服务单位;

(二)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建议,受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事宜;

(三)制订《太阳集团电子游戏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及《太阳集团电子游戏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组织相关部门及师生定期对物业服务单位进行考核;

(四)协调维修工作,监督和检查物业服务者的维修和保养情况;

(六)负责物业服务费用的审核、支付;

(七)负责制定、修改物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八)履行协调、督促施工单位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承建建筑物或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的职责,履行对建筑物本体制定大、中修计划、编列预算并进行维修的职责。

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设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学院物业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 安全工作处职责

履行指导、监督安全工作和校园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方面的工作,协助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理校园内违反学院规定、违反物业管理办法的事宜,配备消防器材,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协助公安部门为处理安全事故提供法律和事实依据,参与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定期考核。

第九条 学生处职责

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物业服务者处理学生宿舍室内外维修等有关事宜,参与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定期考核。

学生处下设学生公寓中心负责学生宿舍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条 教务处职责

负责本院教室的组织调度工作,研究教室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教室物业服务,参与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定期考核。

第十一条 院办室职责

负责本院会议室、接待室和报告厅的组织调度工作,研究会议室、接待室和报告厅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领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会议室、接待室和报告厅物业服务,参与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定期考核。

第十二条 财务处职责

制定年度预算,保证学院物业服务的资金需求。

第十三条  监察审计处职责

对学院物业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十四条 物业属学院公共资源,除学院统一分配或规定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学院物业。

第十五条 物业使用人不得将资源转租、转借。

第十六条 物业使用人必须遵守学院和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物业整洁。管理区域禁止饲养宠物、家禽,禁止不经批准随意设立各类永久性的设施。宣传广告、宣传横幅等必须经党委宣传部批准,并到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张贴、悬挂。未经批准或未办理相关手续张贴悬挂的广告横幅,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有权根据学院规定对其进行撤除、清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除学院统一规划的商业经营网点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从事经营活动;宣传或公益性的临时摊点,须经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安全工作处书面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安全工作处有权根据学院规定对违规活动进行撤除、清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 消防安全及公共秩序管理

第十八条 校园内消防安全和公共秩序管理由安全工作处统筹负责,进入校园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安全工作处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学院的消防器材由安全工作处统一配置,安全工作处对校园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具有监管责任,应定期检查、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条 安全工作处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定期巡查。

第二十一条 校园内应禁止的行为:

(一)乱拉电线、乱接电源、私改线路;

(二)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有毒物品;

(三)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壶、电热杯、“热得快”、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四)焚烧废纸、垃圾,乱扔烟头。

第二十二条 学院各部门应协助做好校园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安全工作处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第五章 物业维修管理

第二十三条 维修范围

(一)建筑物本体。主要包括:基础、承重墙、柱、梁、屋顶、楼板、天棚、墙面、地面等。

(二)共用部分。主要包括:楼梯间、配电间、电梯间、开水间、洗漱间、沐浴间、卫生间、大厅、走廊、通道、通道门、防火门、玻璃门窗等。

(三)共用设施。主要包括:变电室、换热站、自来水加压站、配电室、电梯、洗浴系统、开水系统、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开关、消防设施、相关机电设备等。

(四)公共设施、附属建筑和构筑物。主要包括: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窨井及周边排水沟、台阶、停车场、附属场地、场地景观设施等。

(五)室内设施。主要包括:教学行政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周转房及学生宿舍室内的各类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等。

第二十四条 维修责任

(一)安全工作处负责范围及项目

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定期更换。

(二)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范围及项目

1.公用电梯的报检、维修、保养;

2.共用部分的维修。包括:门、锁、窗、玻璃、隔断及隔断门、浴帘、冷水管、淋浴喷头、便池(含红外控制装置)、洗手池(含红外控制装置)、水管、水龙头、冲水阀、排气扇、照明、开关、线路、墙面粉刷、贴面砖小面积脱落、地面砖小面积损坏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已明确维护责任部门的除外);

4.公共设施、附属建筑、构筑物及周边场地的维修(其中,附属场地地面砖损坏连片不超过3平方米);

5.与太阳能热水系统配套的冷水龙头的维护维修;

6.教室的维修(含教师休息室)。包括:门、窗(含玻璃、窗帘及窗帘轨道)、锁、电铃、照明灯、电风扇、开关、线路、课桌椅、黑板、墙面粉刷、贴面砖小面积脱落、地面砖小面积损坏;

7.公用教学办公区、图书馆、实验室的维修。具体包括:

1)水管、洗手池、水龙头、床、组合柜、电脑桌、椅、灯、电热水器、IC卡表、电风扇的维修;

2)门、锁的损坏维修;

3)室内窗户、玻璃、窗帘的损坏维修;

4)室内插座、开关等的损坏维修。

8. 学生宿舍的维修,包括:门、锁、窗、玻璃、隔断及隔断门、浴帘、冷水管、淋浴喷头、便池(含红外控制装置)、洗手池(含红外控制装置)、水管、水龙头、冲水阀、排气扇、照明、开关、线路、墙面粉刷、贴面砖小面积脱落、地面砖小面积损坏等。

维修时,更换的零配件必须是正规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

(三)其它职能部门负责范围及项目

院办室负责会议中心和学术报告厅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报修;教务处负责公共教室的日常调度和报修;学生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报修;各系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报修。

(四)其它各项专用设施设备,按承建商或供应商的承诺或协议进行维修,如无维修协议,由对口管理部门负责维修。

第二十五条 维修费用

(一)电梯、中央空调、智能用电及售电管理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等共用设施的维修费用,由各责任部门从有关专项经费中支付。

(二)共用部分、共用设施、公共设施、附属建筑和构筑物、场地等维修费用,从学院专项维修管理费中支付。

(三)学生宿舍室内的维修,由后勤国资处会同学生处从有关专项维修经费中支付。

(四)教学行政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等室内维修,由后勤国资处会同各管理部门从专项维修经费中支付。

(五)建筑物本体维修、室内(含学生宿舍、教学行政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等)天花板、墙面、地面路石路基维修,根据学院各部门每年提出的维修计划,由后勤国资处提出经费预算。临时应急维修,由后勤国资处从学院专项维修经费中支付。

第二十六条 报修程序及维修管理

(一)后勤国资处开通物业服务电话,并在校园网站和校园公告栏公布。

(二)共用部分、共用设施的调校、修整、加固、小型维修维护,应于报修后24小时内完成。

(三)共用部分、共用设施、公共设施、附属建筑和构筑物、教室,由学院规定的责任部门定期检查并进行维修;学生宿舍室内维修、教学行政办公室、教师休息室及实验室室内维修等零星维修,直接拨打后勤国资处报修电话报修。

(四)建筑物本体维修、室内(含学生宿舍、教学行政办公室、实验室等)天花板、墙面、地面维修,由各部门提出维修计划,向后勤国资处报修。

(五)凡报修后未得到及时维修的,可根据维修的不同类型,向后勤国资处提出投诉。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891日起开始实施,由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太阳集团电子游戏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附件2:太阳集团电子游戏物业服务规范

附件3:太阳集团电子游戏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

附件4:太阳集团电子游戏办公楼管理规定

附件5:太阳集团电子游戏教学(实验)楼管理规定

 

 

2018724

 

 

 

 

 

 

 

 

 

 

 

 

 

 

 

附件1

太阳集团电子游戏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

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学院成立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小组,组长由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院办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国资处和安全工作处分管负责人,以及物业管理中心主管、学生公寓中心主管、物业使用人代表。

二、考核形式

分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

(一)日常考核

后勤国资处负责日常考核工作。日常考核主要包括后勤国资处日常检查和受理物业使用人投诉。凡属日常检查或物业使用人投诉确属物业管理单位未履行合同的,按《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予以扣分。

(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包括定期向物业使用人征询意见和考核小组定期考核。每3个月,后勤国资处向物业使用人征询1次意见,物业使用人参照《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评分。每3个月,考核小组对物业服务单位进行1次考核,按照《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评分。

三、考核分值

日常考核占20%,其中,后勤国资处日常检查和物业使用人投诉各占10%。定期考核占80%,其中,物业使用人评分和考核小组评分分别占20%60%

四、考核结果

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为考核合格线。考核结果在80分(含80)~90分之间时,考核每扣1分,扣罚考核期内0.2%的物业服务费用;考核结果在80分以下时,考核每扣1分,扣罚考核期内0.5%的物业服务费用;考核结果低于70分,除扣罚考核期内0.5%的物业服务费用外,还要更换物业服务单位负责人。

 

 

 

 

 

 

 

 

附件2

太阳集团电子游戏物业服务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物业管理工作,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要求

(一)服务机构

物业服务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并符合以下要求:

1.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资质;

2.设置相应的服务场所,在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等重要场所内设立值班室;

3.各类值班室布置规范、张贴“服务指南”,资料本、登记本齐全,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备设施;

4.设置服务窗口或公开服务电话,应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

5.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

(二)人员

物业服务机构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进驻物业服务点之后,针对实际情况物业服务单位应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4.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窗口服务人员宜使用普通话;

5.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值班室等区域内服务人员应熟悉并掌握职责管辖范围内人员、物品情况,如实做好登记。

(三)规章制度

物业服务单位应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物业服务方案;

(2)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服务标准;

(3)内部管理制度。

(四)财务管理

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求:

1.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收支应符合《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

2.合同约定收费项目,应按合同要求执行;

3.为学院提供的特约服务应按双方约定收费并单独结算;

4.实行酬金制物业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1次公开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五)档案

有较完善的物业服务档案制度,应包括:

1.技术档案,如物业竣工验收档案、物业权属资料、物业承接查验资料等;

2.日常管理档案,如物业使用人资料、物业租赁档案、装修管理资料、应急事件处理档案、安全管理档案以及各部门运行档案等。

(六)学院管理监督机构

1.学院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协调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办公室主任: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成员:院办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安全工作处分管负责人,以及物业管理中心主、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

2.学院物业管理中心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分别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学生公寓服务工作。

二、房屋维修与保养服务

(一)提供24小时房屋报修电话,登记报修记录。

(二)对学院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楼等建筑物进行日常维修养护。

(三)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制定维修方案,及时维修,记录规范齐全。

(四)维修用品的领用记录齐全。

(五)制定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年度大、中修计划和日常维护保养计划,经院方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保持房屋及附属设施正常使用功能,延长房屋使用寿命,其状态应满足以下要求:

1.屋顶无积水、无渗漏;

2.外墙装饰层无空鼓、无裂缝、无风化、无脱落;

3.阳台、雨罩、梁等结构构件保护层无开裂;

4.烟道及垃圾道通畅;

5.排水管道、检查井定期进行清挖,确保管道畅通;

6.室内墙面及顶棚无空鼓、无剥落;

7.门窗开关灵活,无破损;

8.室内地面无起砂、空鼓、无松动。

三、设施设备运维与保养服务

(一)综合管理

1.制定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重点设备(变压器、锅炉、水泵、冷暖设备等)要建立维修保养档案。

2.设置24小时报修电话,报修记录规范,配备专业人员,对学院电气、弱电、给排水、暖通、升降设备、空调、锅炉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3.及时更新全院电力、供暖、供水、雨污水、通讯等地下管网图,确保学院正常工作和教学秩序。

(二)公共照明

1.应定期对公共照明系统检查维护。

2.制定公共照明节能管理制度,并应符合GB 50034的要求。

3.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学生公寓楼道以及教室内照明每日检查1次,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

4.保持路灯、校园运动场照明完好,定期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完好率达到95%以上。

5.楼道、教室等公共区域照明灯按时开启、关闭,满足使用要求。

(三)供配电和应急供电系统

1.从业人员严格执行《电业安全操作规程》,并熟练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2.主配电室专人值守,定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对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查抄。

3.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配电室定期检查,用电高峰时期适当增加巡视次数,其他低压配电室定期巡查。

4.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

5.做好易触电区域安全防范工作,如电开水炉、公共洗衣机、电教设备等设备所处区域。

6.制定突发停电应急预案,制定水灾、台风、地震等灾害的供电应急预防方案。

7.定期检查维护应急供电系统,确保正常工作状态。

(四)给排水

1.应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系统无明显异味和噪声。

2.每天检查1次污水泵、提升泵、排水泵、阀门等,排水系统通畅,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确,无跑、冒、滴、漏。

3.中水回用设施按规程生产运行,同时做好运行记录;中水水质达到有关标准;工作人员要有防护装置;中水管道和设施设备要有明显标识。

4.用户供水管线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

5.每季对楼宇排水总管进行检查,定期对水泵、管道进行除锈油漆。

6.高层供水设备定期保养,确保水质无污染并符合规定的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清洗消毒人员的健康检查、水质检测的要求参照GB 17051执行。

7.定期对水泵、水质处理和消毒装置及设备控制柜进行保养。

8.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应按规定时间通知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

(五)浴室、开水房

1.浴室、开水房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定期除垢。

2.浴室安装计量装置,同时确保洗浴用水温度稳定;开水房设置计量、计费装置,无滴漏现象并保有记录。

(六)供暖系统

1.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市政集中供暖及自行供暖系统的维护工作。

2.保证供暖锅炉房,每年应对供暖锅炉、热交换器、水泵、电机、阀门、控制设备、供热管网进行检修,重要设备应建立检修档案。

3.供暖期间锅炉房、交换站应做到24小时值守;供暖管网应每2天检查1次并保有记录,减少管网跑水,日补水率每万平方米应少于1吨。

4.在每个交换站所供区域建立不少于5个观察点(或每万平方米不少于1个监测点),每天统计,室内温度达标率在97%以上。

(七)避雷装置

1.公寓楼、教学楼、机房等重要部位防静电地板的接地可靠,对各楼层的钢窗、钢结构进行外观检查。

2.每月1次对变、配电室的设备的接地带进行检查;每季度对以上重要部位的配电柜及设备接地进行检查。

3.保证所有机电设备、管道、构架等金属物接地良好,避雷设施完好,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弱电设备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

(八)消防设施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无堵塞、占用、锁闭现象,严禁占用防火间距。

2.室内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栓口、水枪、水带齐全好用。

3.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应完好,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现象。

4.灭火器保险及喷嘴外观良好,无损坏、无锈蚀,压力表显示在正常范围内,应定期维修、检测。

5.消防水池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达到规定水位,冬季应有防冻措施。

6.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发生火灾时,设施应能及时联动,启停均在消防控制室有信号反馈。

四、公共秩序维护

(一)出入管理

1.应设立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

2.各出入口应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设立岗,值班记录规范、详实。

3.学生公寓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4.按照合同约定对人员和车辆出入进行管理,实行出入证制度,建立外来车辆出入登记制度。

5.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

6.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做好记录。

(二)车辆管理

1.按照《太阳集团电子游戏交通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车辆管理,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2.禁止出租车、摩托车和三轮车进入校园。

3.设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引导师生有序停放。

4.对非机动车带人和酒后骑车行为应及时制止。

(三)巡查

1.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明确巡查工作职责,规范巡查工作流程,制定巡查路线,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

2.发现异常气味、声响,应立即查明并报告。

3.实行电子巡查管理,每小时巡查1次,对办公楼、实验楼、图书信息楼、停车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等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记录规范、详实。

4.巡查应使用专用设备,在监控中心建立巡查记录。如无巡查设备,宜保持两人一组进行巡查。

5.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6.检查夜间不关闭照明灯具、电扇、空调的教室和其他部位,做到及时开启、关闭,做好有关记录。

(四)监控

1.监控系统相应的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2.监控资料至少保持30天,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3.确保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4.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5.设备出现故障,及时修复,出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安全工作处报告。

(五)楼宇管理

1.根据合同规定,做好办公楼、教学楼等开门、清楼和锁门等工作。

2.协助学院维护教学、生活秩序,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

3.协助学院做好教室的租赁、借用和调换,并记录备案。

4.实行物品出入登记制度,维护正常的办公科研教学秩序。

5.禁止推销等无关人员进入教学楼、办公楼以及学生公寓等区域。

6.定期查看楼房内用电、用水情况,查验消防设施,排除安全隐患。

7.对损坏公物和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8.负责楼房内装修的管理,对在楼房内进行装修的单位签订管理协议书并进行安全检查。

五、消防安全管理

(一)基本原则

1.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安全工作处协议约定各自消防管理职责,按职责划分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消防设施。

3.按规定进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应每日至少进行1次防火巡查,对学生宿舍应每日夜间进行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2次;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取暖,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每月至少进行1次防火检查;巡查、检查时应填写记录,由检查人及其主管人员签字。

4.制定符合本院特点的灭火疏散预案,每年组织师生至少举行1次消防演习。

5.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每学期对新生进行消防教育宣传;组织师生、工作人员至少进行1次集中消防培训,教育有关人员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6.可组织学生参观当地消防站、消防博物馆。

7.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取得国家认可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8.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自动消防设施管理责任的,物业企业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维修保养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联动检测,每月进行1次专项检查,检测、检查应有记录。

(二)服务保障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太阳集团电子游戏消防安全管理办法》、GA 654及GA 587等相关法规、标准。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专人维护、管理消防器材,保持其完好。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

4.应每日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进行1次全面防火检查,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配合学院监督集体宿舍严禁使用蜡烛、电炉等明火,应配合学院每日进行夜间巡查,且不少于2次。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应做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报修;配电室、锅炉房、水泵房、风机房、电梯机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识,食堂厨房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1次。

5.委托专业消防维保公司对消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对系统进行1次全面检测,每月进行1次专项检查,物业公司对其维保工作进行监督并保存相关记录。

6.物业服务组织应建立义务消防员制度,人数不低于本单位从业人员的30%,制定符合本院特点的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举行1次消防演习。

7.应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举行1次消防培训和举办新生入学消防培训,教育有关人员掌握消防知识和“扑救初期火灾、组织逃生疏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消防检查巡查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接受消防职业技能培训。

8.物业服务组织应建立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其他要求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实施。

(三)火灾应急处置

1.消防控制室接收到报警信号,应派巡查人员前往现场查看,确认是否为火情;如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2.确认火情后,巡查人员应将信息反馈给消防控制室,并组织本楼层人员进行疏散,灭火行动组开始灭火。

3.消防控制室接到火情反馈信息后,立即启动事故广播,发出火警处置指令,并告知师生不要惊慌,在教师和物业巡查人员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撤离;立即启动正压送风、排烟系统和消防水泵等设施,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

4.其他工作人员接到火警指令后,迅速按照职责分工行动;灭火行动组的人员立即跑向火灾现场实施增援灭火;疏散引导组引导各楼层人员紧急疏散;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并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

5.与医疗、交通、市政、电力、公安部门配合,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等工作。

六、保洁服务

(一)室内保洁

1.按照双方约定,根据材质对地面进行定期护理,保持地面有光泽。

2.办公楼地面、梯级、楼道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办公楼、教学楼等场所无乱堆乱放物品,教室内课桌椅摆放整齐。

3.电化教室、实验室等特殊教室应根据要求由专职人员清扫,保持干净、整洁,日常仪器设备正常工作。

4.门、窗、玻璃保持洁净明亮。

5.栏杆、扶手保持洁净,表面光泽。

6.墙面、顶棚每月清扫1次,保持干净,无乱涂乱画,无脏污,无积灰。

7.烟感器、指示灯、消火栓、消防箱、灭火器、报警器、监控探头等设施每周擦拭1次,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8.教师休息室、茶水间每日清扫两次,保持整洁,无杂物。

9.浴室、开水房、活动室、体育场馆每日清扫1次,保持整洁,无杂物。

10.公共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等无污迹,并保持正常照明。

11.合理设置垃圾桶数量并保持其表面洁净,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做到日产日清。

12.电梯轿厢内地面、内壁、门槽、顶部保持干净。

13.电梯轿厢内电话、监控探头、显示屏等设备设施清洁并保持运行正常。

14.电梯操作面板干净、无污迹。

(二)室外保洁

1.路面、主要通道每日清扫两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污物。

2.室外体育场地面每日清扫1次,保持洁净,无积水、积雪。

3.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等建筑物外墙保持干净。

4.排水沟、窨井表面无杂物,保持畅通。

5.宣传橱窗、休闲桌椅、指示牌、灯箱、标识、灯杆、雕塑等保持干净。

(三)公共卫生间保洁

1.教学楼、办公楼等人流量较大场合的卫生间应随时清扫,保持整洁。

2.地面保持干燥、整洁,无积水、无污渍、无杂物。

3.镜面、台面、水龙头、洗手池、拖布池等保持清洁。

4.墙面、天花板、换气扇整洁,无污垢。

5.卫生洁具洁净、光亮,无尿碱、污垢。

6.垃圾桶、纸篓清理及时,无异味,外壁清洁。

(四)浴室

1.应定期对地面、墙面和淋浴喷头进行清洗和擦试。

2.浴室关闭前应对更衣箱、公共卫生间、垃圾箱(桶)、通风系统以及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洗消毒。

3.消毒剂、杀虫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七、绿化服务

(一)一般绿化服务

1.绿地无杂物,无侵占现象,盆栽植物摆放合理,盆内整洁,无杂物。

2.定期修剪,保持外形美观,花叶正常,无枯枝、叶,定期消杀,无病虫害。

3.及时施肥、浇水,保持土壤肥料、湿度适宜,满足绿化物生长要求,绿地植物存活率达到98%以上。

4.设置学生学习休闲的绿化景点,景观自然,优美,富有特色。

(二)专业绿化养护要求

物业企业按照约定提供专业绿化养护服务,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专业绿化养护要求

 

服务要求

基本要求

有年度工作计划、长远工作规划、规章制度齐全;有校园绿化平面图,并有电子文档(建立古树、名树等档案);有近三年详细的植物养护管理工作记录;至少1名大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至少3名3年以上绿化技术工人;绿化养护人员配备合理,每人养护面积不高于7000?;按照绿化面积,园林机械设备齐全

乔木养护

生长旺盛,修剪合理;无折悬枝,无枯死枝,无萌条枝,基部无根蘖;无病虫害,树干无蛀干害虫,无药害;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行道树胸径7?以上,定干高度一致,株行距合理,栽植规范,无缺株;与建筑物的栽植距离符合规定

灌木养护

保持树形美观,修剪合理;保持枝叶健壮,内膛不乱,通风透光;应做到无折悬枝栽植搭配合理;花期延续时间长,观赏效果好,无残花、残果,无枯死枝,无徒长枝,无交叉枝,无串膛枝

绿篱养护

应无病虫害,无药害,无被虫咬叶面;修剪及时,无缺苗断空,无杂草杂物,无枯枝死叉;修剪表面平直,边角整齐,线条流畅;预防为主,生态治理,无病虫害,无虫卵、虫粪,无药害

草坪地被养护

保持草坪品种纯正,色泽鲜亮,生长健壮,无杂草;生长期内保持草坪状态良好,覆盖度在95%以上;修剪及时,保持高度在8~12?;草坪病斑面积不超过3%;绿地内无污染物、无杂物

花坛花径养护

种类配置合理,疏密度合理;单一品种高度一致,整体效果好;花卉生长繁茂,叶、花色泽艳丽;无杂草、无残花、无枯死植株;无病虫害,无药害

其它

垂直绿化覆盖均匀,无明显断空,无枯枝死叉,无病虫害,无有碍观赏的残花、残果;盆花放整齐有序,植株长势健壮,无杂草;特色植物、古树名木长势良好,古树名木有标识;小品雕塑、水景美观牢固,无人为损害,水景管理好

 

八、标识管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校区内自然标识和设施设备标识的维护,缺失的标识应及时与学院沟通完善。对学院内外的标识进行统一登记建册,定期检查、定期清洁。

(二)校区自然标识主要包括:

1.楼层标识;

2.区域标识;

3.景观标识;

4.功能标识;

5.平面引导和消防安全疏散标识。

(三)设施设备标识主要包括:

1.电梯标识;

2.消防设施标识;

3.安全监控系统;

4.车场管理系统。

九、应急服务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二)对学院或物业使用人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强化宣传,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并进行评价和改进。

(三)维持学院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突发事件通常包含:

1.突发传染病;

2.食物中毒;

3.盗窃、斗殴等;

4.水浸;

5.高处坠落;

6.燃气泄漏;

7.停电、停水;

8.触电;

9.火灾、爆炸;

10.机动车辆伤害;

11.设备设施故障;

12.机械伤害;

13.自然灾害异常情况等。

十、监督与投诉

(一)信息收集

物业服务企业应以各种方式收集学院及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信息,及时分析这些信息,不断改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学院及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满意度信息的收集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直接与院方沟通;

2.向院方发放调查问卷;

3.来自各种媒体的报道;

4.收集各种渠道的投诉。

(二)投诉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接受院方的监督,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认真及时地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者。

 

附件3

太阳集团电子游戏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

序号

标准内容

规定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基础管理

29

 

 

1

已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1

符合1.0,不符合0

 

2

按学校规定进行物业维修

1

符合1.0

 

3

相关物业管理部门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4

物业管理等各项制度完善

2

完善2.0,基本完善1.0,不符合0

 

5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订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2

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1.0,主要检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序、质量保证制度、收费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1处不完整规范扣0.2;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1.0,无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0

 

6

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2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1;着装及标志符合0.5,不符合0

 

7

物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3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曾担任1年以上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

2

符合2.0,不符合0

 

8

物业管理部门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至少每3个月公开1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2

执行有关规定1.0,未执行0;公开收支1.0,未公开0

 

9

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2

包括房屋总平面图、地下管网图,房屋数量、种类、用途分类统计成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共用设施设备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和台帐。每发现1项不齐全或不完善扣0.2

 

10

建立服务电话值班制度,设立并公示服务电话,接受物业使用部门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3

有值班制度1.0,无值班制度0,有值班制度但未坚持24小时值班每发现1次扣0.2;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1.0,未设服务电话0,设立服务电话但未坚持24小时服务每发现1次扣0.2;接受并及时处理物业使用单位和物业使用人报修、求助、投诉等电话1.0,发现1处处理不及时扣0.2,没有处理或回访记录每次扣0.2

 

11

定期向师生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5%以上 ,师生有效投诉率2‰以下,投诉处理率100%

2

符合2.0,基本符合1.0,不符合0

 

12

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20分钟以内到达现场,零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返修率不高于1%;预约维修应在约定时间到达维修现场,24小时内修复,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应对业主作出限时修复的承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3

建立并落实4.0;未建立扣4.0;建立但落实不到位扣相应分值:及时率符合1.0,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返修率符合0.5,每升高1个百分点扣0.1;预约维修及时、履行承诺0.5,不及时、不履行承诺0,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完整0.5,记录不完整或无回访记录0

 

13

对学生公寓内的维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

执行2.0,每发现1处扣0.2

 

14

物业管理区域禁止饲养宠物、家禽,禁止不经批准随意设立各类永久性的设施。宣传广告、宣传横幅等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张贴、悬挂。

2

执行2.0,每发现1处扣0.2

 

15

除学校统一规划的商业经营网点,禁止一切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商业经营摊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经营。宣传或公益性的临时摊点(不超过24小时),须经后勤国资处和安全工作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

2

执行2.0,每发现一处扣0.2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13

 

 

1

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楼分别设有教室、办公室、寝室分布图

1

符合1.0,无示意图扣0.2,无路标扣0.1,分布图缺1个扣0.1

 

2

无将物业管理用房挪作它用、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无擅自增加经营项目现象

2

符合2.0,发现1处挪用物业管理用房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或擅自增加经营项目扣0

 

3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为建材贴面的,无脱落;外墙为玻璃幕墙的,清洁明亮、无破损;外墙为涂料的,无脱落、无污渍;无乱张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

2

符合2.0,房屋外墙为建材贴面的每发现1处脱落扣0.2,外墙为玻璃幕墙的每发现1处破损或不洁扣0.2,外墙为涂料的每发现1处褪色不一致扣0.2;每发现1处乱张贴、乱涂写、乱画和乱悬挂扣0.2

 

4

每日巡查房屋共用部位,每日巡查记录、养护记录完整齐全,共用部位小修及时,中修、大修有维修计划

2

符合2.0,有巡查记录、养护记录1.0,每缺1次巡查记录、养护记录扣0.1;有维修计划、维修及时1.0,无维修计划扣0.5,维修不及时每次扣02

 

5

卫生间、水房等管理完好,门、窗、地面、天花板、隔离门板等无损坏

2

符合2.0,每发现1处损坏扣0.2

 

6

大楼及公寓内楼梯、配电间、大厅、走廊通道、扶手、门窗、天花板、吊顶、内天井、屋面、屋顶等无损坏

2

符合2.0,每发现1处损坏未修复扣0.1

 

7

教室内窗帘、轨道、课桌椅板凳及开关、灯具完好无损坏

2

符合2.0,每发现1处损坏未修复扣0.1

 

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23

 

 

()

综合要求

9

 

 

1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制订共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

有设施设备档案1.0,每缺1项档案扣0.2;有管理制度1.0,每缺1项制度扣0.2;有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运行记录1.0,每缺1项记录扣0.2

 

2

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全年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2

符合2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有重大管理责任事故0

 

3

配备所需各种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

2

有专业技术人员1.0;有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并严格执行1.0,发现1次违规操作0

 

4

道路通畅,路面平整;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等井盖无缺损、无丢失,完好率98%以上;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2

通畅、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2.0,发现1处不通畅、不平整扣0.2,井盖缺损或丢失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每发现1处路面井盖影响通行扣0.2

 

()

供电系统

3

 

 

1

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记录完整,设备运行正常

1

配电室有管理制度并符合规定0.5,有记录且设备运行正常0.5,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扣0.5

 

2

定期查抄电表,代收电费,积极协助业主采取合理的节电措施

1

符合1.0,无节电措施扣0.5

 

3

路灯、楼道灯、卫生间及水房照明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开关等功能良好,灯具完好率98%以上

1

公共照明设备、开关等功能良好0.5,发现1处损坏扣0.1; 灯具完好率符合0.5,每下降2个百分点扣0.1

 

()

给排水系统

8

 

 

1

建立用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业主采取合理的节水措施,定期查抄水表,代收水费

1

有用水管理制度和节水措施0.5,不符合0;查抄水表、代收水费及时0.5,不符合0

 

2

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 ,水龙头完好率90%以上

2

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1.0,每发现1处损坏或不正常扣0.2 ;水龙头完好率符合1.0,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

 

3

卫生间、厕所无堵塞,地面无积水

1

符合1.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5

 

4

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物业使用单位和使用人

1

限水、停水按规定通知1.0,未按规定通知每次扣0.2

 

5

排水、排污管道每季疏通1次,雨水井、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排水、排污系统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道路无积水

2

有完整疏通、检查记录1.0,每发现1处堵塞外溢或积水扣0.2

 

6

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制订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

符合1.0,基本符合0.5,不符合0

 

()

电梯

3

 

 

1

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 照明良好;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2

符合2.0,发现1处不符合扣0.5

 

2

每台电梯设有专门的管理员

1

符合1.0,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保安、消防、车辆管理

18

 

 

1

有专业保安队伍;保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大楼、公寓等实行24小时值勤,进出大楼、公寓等检查相关证件并登记,有值勤、登记记录

3

有专业保安队伍1.0,保安队伍未经专业培训0;实行24小时值勤1.0,未实行24小时值勤每发现1次扣0.2;进出检查证件并登记1.0,无检查登记记录0。保安有违法犯罪行为该项为0

 

2

每栋楼严格按照所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配备足够的保安人数

2

符合2.0,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3

物业管理区域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有值班巡逻制度,重点区域、部位每小时至少巡查1次,有完整值勤巡查记录;保安人员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2

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0.5,发现未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每次扣0.1;有值班巡逻制度0.5,无值班巡逻制度0;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并有巡查记录0.5,每缺1次巡查记录扣0.1;文明值勤0.5,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1

 

4

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2

符合2.0,不符合0

 

5

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98%以上;在明显处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确定责任人

3

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5,无管理制度0;有检查和维护记录、消防设施完好率98%以上0.5,无检查和维护记录扣0.3,设施完好率达不到98%0.2;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0.5,每发现1处损坏扣0.1;消防通道畅通0.5,每发现1处堵塞扣0.1;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1.0,无应急预案扣0.5,无责任人扣0.5

 

6

物管区域内无火灾安全隐患,集体宿舍消防、用电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并检查,有检查记录,火灾发生率为零

2

无安全隐患1.0,发现1处安全隐患扣0.2;有严格的管理规定0.5,无管理规定0;有检查记录0.5,无检查记录0;有1起火灾发生0

 

7

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物业管理区域治安案件5‰以下,刑事案件1‰以下

2

有应急预案1.0,无应急预案0;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生率符合规定1.0,不符合扣1.0。发生重大刑事案件该项为0

 

8

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物业管理区域内若无机动车停车场地,机动车辆需停放有序,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及引起交通堵塞。

1

制度完善0.2,基本完善0.1,不完善0;每发现1台车辆乱停乱放扣0.1,出入无记录扣0.2,占用消防通道扣0.2,堵塞交通扣0.2

 

9

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按规定位置停放,管理有序

1

有制度0.5,有制度但落实不到位的扣0.2;乱停放每部车扣0.1

 

环境卫生管理

14

 

 

1

环卫设备完备,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公寓等按层设置足够数量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装化,每日清运2次,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

设置足够数量垃圾桶1.0,未设置0,数量不够扣0.5;垃圾袋装化,每日清运,垃圾桶清洁、无异味1.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2

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

2

未实行责任制的扣1.0,无专职清洁人员和责任范围的扣1.0

 

3

垃圾日产日清,定期喷洒消毒剂进行卫生消毒并有跟踪记录 ,垃圾桶2/周,卫生间、厕所1/周,排污井池2/月,开水间1/月,化粪池1/

2

每发现1处垃圾扣0.2,未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每发现1项扣0.2

 

4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蚁害

1

符合1.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5

广场、道路等所有公共场所无杂物、无垃圾

1

符合1.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6

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墙体整洁无污迹、无乱张贴、无乱画,走道、大厅等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栏、天台、各类共用门窗等保持洁净

2

符合2.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7

开水间、卫生间、淋浴间等每日清扫、拖擦,地面保持整洁、干燥,水槽(池)整洁、无杂物垃圾,便槽无尿迹、无污迹、无异味

2

符合2.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8

实行标准化保洁:教学楼、实验楼等每天早700至晚2200实行15小时保洁,办公楼、学生公寓、道路、广场等每天早700至晚1800实行11小时保洁,保洁率95%以上

2

未实行标准化保洁的扣2.0,实行标准化保洁但保洁率达不到95%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

 

绿化管理

3

 

 

1

所管辖区域内草坪清洁卫生,无纸屑、烟头、石块、掉落的枯枝等杂物

2

符合2.0,每发现1处不符合扣0.2

 

2

绿地无遭破坏、践踏现象

1

绿地遭破坏、践踏,每发现1处扣0.2

 

 

总分

100

 

 

 

 

 附件4

太阳集团电子游戏办公楼管理规定

 

办公楼是学院党政机关办公的重要场所,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创建文明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非因公办事人员不得入内,师生员工出入必须佩带校徽,来宾凭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楼内人员应衣着整洁、举止文明,谢绝穿背心、拖鞋及衣冠不整者入内。

三、楼宇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认真做好门卫值班及保安工作,确保电梯正常运行、水电供应和楼道清洁卫生。

四、为了保证办公楼的安全,非紧急情况下所有人员均从一层大门出入,如楼内发生非常情况,保安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六、在楼内工作的教职员工,不得将办公室、库房交给他人使用,夜间不得在楼内住宿。大楼落锁时间为:冬季:2230,夏季:2300。特殊情况须与楼宇管理员联系。

七、楼内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时要关好水电、门窗,确保楼宇安全。

八、物资、设备出入楼宇,须由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出具证明。

九、不得在楼内做饭、炒菜,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附件5

太阳集团电子游戏教学(实验)楼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教学(实验)楼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持教学(实验)楼的肃静,严禁在楼内高声喧哗和从事与教学、实验无关的活动。

二、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在墙上、课桌椅、门窗上书写、涂画和张贴。教室内禁止吸烟。楼内不得停放自行车、摩托车。

三、严禁在教学(实验)楼做饭、炒菜,学生不得携带食物进入楼内,禁止在楼道、梯间堆放物品,确保楼宇安全。

四、讲文明、讲礼貌,谢绝穿背心、拖鞋及衣冠不整者进入,教师休息室的物品仅供教师使用。

五、爱护公共财产,保持楼内设施完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来宾联系工作,凭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入内,上课时间原则上不会客。

七、物资设备出入大楼,须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出具证明。

八、楼宇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

1.认真做好门卫值班和保安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盘查并报告安全工作处。按时开、关门。每天关门后应对大楼进行一次全面巡查。

2.加强对安装有贵重设备的机房、实验室及多媒体教室的巡查,按规定开门和落锁。

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值班时间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4.及时发现、报告楼宇的安全隐患。发生财产被盗,要立即报案,保护现场。

5.加强水电和卫生管理,确保水电供应、楼道清洁卫生和电梯正常运行。

九、零星维修人员进入楼宇,凭物业管理中心核发的工作牌进入。单项工程施工队进入大楼,须持后勤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和教务处的介绍信,到物业管理中心办理水电使用、人员出入等相关手续。楼内施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教学和工作。工程结束后,须及时清理现场。

十、在楼宇工作的教职员工,不得将办公室、实验室交给他人使用,夜间不得在楼内住宿。大楼落锁时间为:冬季2230、夏季:2300,特殊情况须与楼宇管理员联系。

十一、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学院有关部门处理。